关于做好我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杨建莺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158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要求,按照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教育厅负责开展新疆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高校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开展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旨在全面掌握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和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反映科技创新活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实际贡献,为制定高校科技创新政策、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考察高校教师、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的情况,反映学校通过人才培养与服务、产学研合作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途径,为国家培养科技创新后备力量,支持和推动企业创新的工作与成效。

三、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针对全国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新疆教育厅抽取我校参与调查,采用网络问卷质保的方式进行,由教务处负责我校的调查工作。

被抽样学院组织本院教师、学生参加调查。教师和学生样本抽取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高校教师、学生创新调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教师抽样范围是2016年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专任教师,应覆盖不同学科、年龄、职称的教师群体。学生抽样范围是2013级、2014级本科生,2014级、2015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应覆盖不同学科的学生群体。

3. 被抽样教师、学生参与网络问卷调查填报。登陆http://47.95.6.254/Home/Index/select网址注册账号,并于9月13日前完成填报。

四、联系方式

教师问卷咨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010-62003797

学生问卷咨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010-62003957

技术咨询:李浩 13718867212

微信在线咨询: “颗粒课堂”公众号后台留言

联系人:阿依先·艾力

联系电话: 8762062

  

附件: 1. 教师和学生样本抽取分配名额

       2. 高校教师、学生创新调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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